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保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成长成才为本,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心理发展的规律,努力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
(二)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
(三)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
(四)坚持他人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
(五)坚持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六)坚持学校教育与亲情教育相结合。
三、主要任务
(一)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学生认识健康心理对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
(二)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方法,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开发心理潜能,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帮助学生了解常见心理问题的表现及产生原因,识别心理异常现象,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心理问题。
(四)传授心理调适方法,帮助学生消除心理困惑,调节负面情绪,增强克服困难、承受挫折的能力。
(五)预防学生由于心理困惑引起的突发性事件,健全三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进行必要的危机干预,消除因心理困惑引起各种突发事故的隐患。
四、领导机构和工作体系
(一)学院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贠创治
副组长:邹 伟 陈 平 茹文杰 王复兴
赵建明(常务)
成 员:刘怀瑞 周 晓 曹廷杰 丁克英 张书君
孙振雷 黄 晨 李赈群 贾虎耀 李 晶
工作职责:统筹领导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究制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组织检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各系部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开展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结、评比和表彰。
(二)领导小组下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成员如下:
主 任:刘怀瑞
副主任:周 晓
成 员:张宝宝 曹春霞 雷梦娜 崔红杰 魏云雁
华 金 王国苏 王 磊 解志军 申蓓阳
卢 慰 南俊辉 闫红霞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文件精神;负责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监督和检查,包括:开设心理健康课程,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等方式普及心理知识;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个体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和心理意志训练;开展心理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指导并监督检查各系部心理辅导站工作;进行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为学院学生工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办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站,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等。
(三)构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建立“学院--系部--班级”三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形成“学院有中心、系部有心理辅导站、班级有心理委员”的工作服务网络。
1.学院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按照上级相关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受过心理学专业训练并具有相关资质的专兼职人员,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各系成立心理辅导站,辅导站站长由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副站长由各系分团委书记兼任,各系辅导员、班导师为成员。
3.班级(学科)设心理委员。班委会增设心理委员,每个班级根据具体情况设1-2名,也可以由其他班级干部兼任。心理委员在上任前需要接受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主要途径和保障措施
(一)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面向全院学生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心理辅导》、《人际交往心理学》、《心理学与生活》等选修课,开设心理学专题讲座,保证每名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课程教育。
(二)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信息报告制度。本着早发现、早教育、早恢复的原则,建立健全班级、系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多级信息报告制度。
(三)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各系要与学生家长保持经常性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理解、支持和帮助,随时互通情况,共同做好学生帮扶工作。促进学生与家长保持经常性联系和沟通,增强学生爱家、爱父母、珍惜家庭生活的意识和责任感。
(四)积极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每年对新生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建立心理档案。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发展性、保密性、教育性的原则,规范处理和科学运用各种测量结果,积极做好心理问题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干预工作,做到心理问题及早发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
(五)认真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建立心理咨询教师值班制度,通过个别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书信咨询、班级辅导、团体训练等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
(六)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宣传橱窗、校园广播及网站等宣传媒体,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定期开展“5. 25”心理健康月活动,举办心理健康知识竞赛、心理短剧大赛等活动。
(七)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要建立一支以专职教师为主,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队伍。同时,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加强对心理健康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每年定期组织校内外专家为教师、专兼职辅导员、学生干部、心理委员、学生心理社团等进行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的专项培训。
(八)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的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经费投入,按照每年生均经费标准纳入学院经费预算,专款用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建立心理办公室、个体咨询室、团体辅导室、沙盘游戏室、心理宣泄室等独立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场地,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常用的测量工具和心理统计分析软件等,确保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