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活动教育机制,扎实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及组织工作,特选拔2018级班级心理委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心理委员选拔条件
性格开朗、善于沟通;乐于为同学服务,工作责任心强;心理健康水平较高;积极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热爱心理宣传工作。
二、心理委员工作内容
1.配合学院做好本班心理普查和心理健康类活动;
2.关注并及时向学院心理教研室反映班级学生心理动态;
3.负责本班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和组织工作;
4.接受学院和本系组织的积极心理学知识培训;
5.对学院和本系心理健康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6.其他相关工作。
三、心理委员的配备
1.2018级心理委员原则上按每班一名配备。
各班级把心理委员名单交本系,请各系于2018年10月19日12点前将本系2018级心理委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邮箱327229235@qq.com,纸质版加盖公章交机电楼B209心理教研室。联系人:雷梦娜,15034599055。
四、心理委员的管理
班级心理委员的日常管理由各系负责,业务上接受心理教研室的指导。各系要建立心理委员管理制度,以充分发挥心理委员的作用。
五、心理委员的培训
1.心理委员的培训工作由心理教研室和各系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共同负责。
2.具体培训方案另行制定。
关于选拔2018级班级心理委员的通知.docx